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新闻网>学校要闻>详细内容

携手共建 营造和谐校园——我院与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制教育基地

来源: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新闻网 作者:蒋玉梅 编审: 发布时间:2011-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2011年12月2日,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柳州职业技术学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暨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制教育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学院德馨楼101教室隆重举行。出席揭牌仪式的领导、嘉宾有:柳州市司法局周建军副局长,律师科李征科长、曹德琼副科长;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崔宇平主任、李发翔副主任;我院党委阳旭副书记,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思政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学生代表也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党委宣传部左妮红部长主持。
阳旭副书记首先代表学院向柳州市司法局领导、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一直以来给予我院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帮助和支持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了感谢。并指出,教育以德育为先,法制教育作为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早已成为社会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问题,建设大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加强学生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是我院德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教育、学校教育资源加强合作,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合作方式。阳旭副书记表示,此次我院与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制教育基地,为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开辟了新的途径。这必将推进我院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我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我院将以此为契机,在营造“和谐、平安,健康”的校园环境、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同时,努力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柳州市司法局周建军副局长在仪式上发表讲话。他指出,2011年是全国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学校和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制教育基地”,是柳州司法系统的一件大事,是“法律六进”活动的一个创新举措和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基地”是整合社会和学校法制教育资源,共同致力于学生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模式。通过这一模式和重要举措,学校法制教育的资源得到了很好的充实,既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各项工作,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校法律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构建和谐的法治校园,也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使理论与实践很好结合。周建军副局长表示将对此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并希望柳州市更多的律师事务所能够积极参加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活动中来,更希望通过共建双方努力,在全市树立榜样,形成典型,及时推广。
仪式上,学院阳旭副书记与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崔宇平主任代表双方单位签订了《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协议书》,协议对双方共建目标、共建内容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随后,柳州市司法局周建军副局长、阳旭副书记共同为“共建法制教育基地”揭牌,这标志着“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等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的全面展开。
这次我院与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共同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和知法守法教育,将进一步有力提升学院的教书育人的法制环境,培养学生守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应对市场经济人才竞争的能力,将学院的人才培养水平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同时推动学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天,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记者也来到现场对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文/蒋玉梅 图/朱敬民)

我院与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制教育基地

柳州市司法局周建军副局长发表讲话

我院党委阳旭副书记致辞

柳州市司法局周建军副局长、我院党委阳旭副书记共同为“法制教育基地”揭牌

我院党委阳旭副书记与广西信和律师事务所崔宇平主任签订《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协议书》

相关信息